即日起 南宁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申请复工

来源:头条地产

2020-04-27 16:02

昨日24日20时起,广西疫情防控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三级。今日(2月25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南宁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安全有序返岗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

24日20时起,广西疫情防控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三级。今日(2月25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南宁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安全有序返岗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52号)、《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筑工程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通告》、《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工作导则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安全有序返岗复工,尽快全面恢复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工时间

 

2020年2月24日起

 

二、复工对象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开发项目售楼部(营销中心)。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营销中心)开放要求

 

(一)采取预约登记。

群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官方授权线上平台预约看房,填写参与看房人的身份信息及楼盘房源信息。群众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有相应的责任,如发现所填报信息与事实不符或隐瞒相关疫情情况信息,按南宁市疫情防控要求上报辖区防疫部门。

 

(二)落实企业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52号)要求,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到“六个到位”,即:防控机制到位、联动防控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清洁消毒到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营销中心)在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扫码出入等措施,群众到现场看房要配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体温检测、扫码进出等工作,要求全体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辖区防疫部门。

 

(三)现场看房要求。

遵循同一个房源地,一组看房群众安排在一个时间段的原则,各房地产企业售楼部(营销中心)根据自身情况控制入场看房人数(组次),看房群众每组限定在3人以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一对一引导看房,人与人间隔保持在1.5米以上,严禁在售楼部(营销中心)进行集中选房、集中签约、推广宣传、促销等聚集性活动,有序安全安排群众实地看房,积极稳妥、安全有序组织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营销中心)复产复工。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复工采取承诺制。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属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递交承诺书(附件1)进行备案后即可复产复工,各县区、开发区要按照《通告》的要求,加强对申请复工售楼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积极倡导线上销售。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各企业”)应加大网上销售宣传力度,鼓励使用“VR”等技术推动楼盘项目推广。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企业官网、小程序、进驻电商平台等渠道,以“线上看房”的方式对项目样板房、户型图、楼书等进行宣传展示,积极参与网上南宁房博会活动,共同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三)按时报送信息。

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

各企业每天下午18:00前填报当天房地产业企业复工情况表。